长沙市“芙蓉卡·工会服务卡”持卡人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计划

发布时间:2011-10-26  来源:工会 

长沙市“芙蓉卡·工会服务卡”持卡人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计划

一、保障救助对象

 长沙市总工会所属各基层工会已办理“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持卡会员。

二、保障救助范围

1、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身故、伤残保障救助;

2、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

三、保障救助期限

“芙蓉卡·工会服务卡”持卡有效期内。

四、保障救助经费

保障救助经费由长沙市总工会“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筹备办公室核定、报市总领导审批后,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通过“芙蓉卡·工会服务卡”拨付。

五、保障救助条件

1、在保障救助期内,工会会员发生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者,按照《人身残疾保障救助标准》给付救助金,最高救助标准为5000元;发生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者,救助标准为20000元。

2、在保障期内,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依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由市总工会核定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金,最高给付救助金3000元。

2、在保障期内,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依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由市总工会核定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金,最高给付救助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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