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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各分工会:

为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推进学校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根据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年底将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7个、先进个人85名(各分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条件

1、执行法纪好。坚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和学校关于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其他各项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2、组织建设好。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能力;分工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

3、完成任务好。认真履行工会职能职责;积极组织教职工、工会会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组织教职工代表提案;响应学校号召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做好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劳动竞赛活动、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其他方面工作任务完成好。

4、作风建设好。分工会领导作风民主、深入群众、以人为本,关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

5、作用发挥好。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较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教职工对分工会工作满意度较高。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

2、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意见。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并能较好完成。

5、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

三、评优办法: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日常管理考核:学校工会对各分工会平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日常考核占总分50%,由校工会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日常工作的进行分类评比打分,见考核表。

2、年度述职考核:由学校组成有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参加的工会测评会议进行测评,占总分的50%。各分工会撰写年度总结,并在学校测评会议进行年度述职。

3、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成绩综合计算,确定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各分公会民主推荐:由各分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分工会内组织评选,评选结果于1 6日前报校工会。

2、学校工会审核。学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

 

中国教育工会长沙学院委员会

20151228

 

附件:各分工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各分工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01512月)

序号

分 会 名 称

在编人数

 

 

1

土建系分会

37

4

 

2

机电系分会

44

4

 

3

数计系分会

86

9

 

4

电信系分会

54

5

 

5

生环系分会

49

5

 

6

法学系分会

19

2

 

7

中影系分会

47

5

 

8

外语系分会

54

5

 

9

经管系分会

79

8

 

10

艺术系分会

50

5

 

11

音乐系分会

19

2

 

12

思政部分会

21

2

 

13

公外教学部分会

27

3

 

14

体育教学部分会

21

2

 

15

图书馆分会

34

3

 

16

继续教育学院分会

11

1

 

17

机一(党、组、宣、审、纪、工,离)

42

4

 

18

机二分会(教、国交、高教、学报)

32

3

 

19

机三分会(学生、人、团、招、基)

33

3

 

20

机四分会(科、国资、计、网、保、)

41

4

 

21

后勤分会

29

3

 

 

机动名额

 

3

 

 

  

829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