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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各分工会:

  为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年底将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2016年评选先进分工会7个、先进个人85名(各分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先进分工会条件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

  1.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2、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根据校工会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成绩,提出先进分工会建议名单,经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

  1、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分工会内组织评选,并在各分工会公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2、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附件:各分工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长沙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