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责任编辑:周颖 


市直各单位机关工会:

根据27日市总工会视频会议精神,为做好全国、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市总下达市直机关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2名,湖南省先进工作者6名(含1名脱贫攻坚人员)。市直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湖南省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

厅局级领导干部不予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荐,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本次推荐的候选人是近五年来涌现的突出典型。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的,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主要指经中央批准保留的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或以省级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等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的科技奖项的全部获奖人,视同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集体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的荣誉基础。省部级表彰奖励必须提供有其姓名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对具体表彰项目存疑的,可请所在地省级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确认。)推荐湖南省先进工作者的,一般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认定标准同上类同)。其他具体条件除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明确的十个方面外,在全市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也可参加评湖南省先进工作者。

三、申报程序

原则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单位党组(党委)研究通过方可申报,并按要求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因疫情防控期有关要求,可采取线上方式征求意见。

四、截止时间

202021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相关表格(附后)及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以内,重点说明其在本领域内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打包(请注明申报单位)发送到指定邮箱466468689@qq.com。因时间紧,要求高,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长沙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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