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责任编辑:刘昊 

 

 

长大工通[2018]4

 

各分工会:

为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年底将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2018年评选先进分工会7个、先进个人100名(各分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先进分工会条件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

1.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材料请于201812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交视同放弃评先资格。

2、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根据校工会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成绩,提出先进分工会建议名单,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

1、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分工会内组织评选,并在各分工会公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于20181215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2、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中国教育工会长沙学院委员会

2018124

 

  • 附件【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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