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工通[2018]4号
各分工会:
为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年底将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2018年评选先进分工会7个、先进个人100名(各分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先进分工会条件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长大工通[2015]7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
1.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交视同放弃评先资格。
2、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根据校工会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成绩,提出先进分工会建议名单,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
1、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分工会内组织评选,并在各分工会公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2、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中国教育工会长沙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