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认真做好长沙学院第三届八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8 责任编辑:刘昊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代表:

根据《长沙学院教代会大会实施办法》(长大党[2015]55号)有关规定,学校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的建议,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为学校发展建设献计献策,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根据《长沙学院教代会大会实施办法》,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向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1.涉及学校 “十三五”规划编制等方面的内容;

2.涉及国家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建设、硕士单位授予单位、“双一流”建设、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内容;

3.涉及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务系务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4.涉及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内容;

5.涉及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6.涉及其他方面的内容。

二、提案征集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5.法规性:代表的提案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属于党、团事务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或属于学术性问题,或学校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三、提案征集的起止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分工会负责征集代表提案,由各分工会主席于2018331日前,将本分工会代表填写好的《长沙学院第三届八次教代会提案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统一送交校工会(学校第二办公楼307室)汇总,电子档发至工会QQ群(149873012)文件里即可。

四、提案征集的方法和处理工作

1.教代会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

2.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式一份,一律用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简洁明了。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3.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和整理,报请大会主席团审批后,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立案和办理情况。大会闭幕后校党政办负责督促提案办理的落实,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提案办理的整理统计及向教代会报告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

长沙学院工会

0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工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